1.系統性的評價實務課程,包含無形資產評價理論、無形資產評價方法、各類智慧財產權評價分析、及無形資產評價案例實作與指導等。 2.本課程為加強進階實務課程。 3.講師個別提出建議與評分於學員報告,以提供學員往後學習方向。
CVA,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評價, 種子師資, 國際認證班
課程代碼 2322020032 Loading...

111年度夏季班 【企業與無形資產評價】評價分析師(CVA) 國際認證班 - 課程總覽 - 產業學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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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型態/ 混成(實體+線上同步)
上課地址/ 工研院產業學院 產業人才訓練一部(台北) ※實際地點依上課通知信為準! 線上直播會議室,將於課前寄發信件通知
時數/ 96小時
起迄日期/ 2022/07/08~2022/08/27
聯絡資訊/ 陳品諠 23701111#303
報名截止日/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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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工研院攜手信保基金與全台26家金融行庫寫創舉,
科技與資金 雙管齊下,助攻企業職場佔先機,
未來評價業務日趨重要,需求與日俱增。

  
  配合政府對產業創新條例之重大政策及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無形資產已是企業價值的主要部分,而
其中之智慧財產權更是企業在國際市場競爭的利器。智慧財產權除了可商品化而產生收益外,亦如傳統的不動產般,可作為獨立性商品而進行交易或其他籌資行為,例如授權、讓與、作價入股、融資擔保或法律訴訟等。因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亦將智慧財產權之會計處理與評價列為主要課題處理,例如IAS #38,如何估算智慧財產權價值,已成為政府、企業及社會各界必須正視的課題。 
  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二條為促進創新或研究發展成果之流通及運用,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所屬國營事業補助、委託、出資進行創新或研究發展時,應要求執行單位規劃創新或研究發展成果營運策略、落實智慧財產布局分析、確保智慧財產品質與完備該成果之保護及評估流通運用作法。

  前項智慧財產於流通運用時,應由依法具有無形資產評價資格或依第十三條登錄之機構或人員進行評價並登錄評價資料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服務系統。
  第一項創新或研究發展之適用範圍、推動、管理措施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三條為協助呈現產業創新之無形資產價值,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
  一、訂定及落實評價基準。
  二、建立及管理評價資料庫。
  三、培訓評價人員、建立評價人員與機構之登錄及管理機制
  四、推動無形資產投融資、證券化交易、保險、完工保證及其他事項。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對依法具有無形資產評價資格或已登錄之評價機構或人員給予執行評價案之補助。接受補助之評價機構或人員,應將受補助執行評價案之評價資料登錄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服務系統。
  工研院攜手信保基金積極響應政府政策,結合資本市場與科技市場,協助臺灣中小企業與新創公司掌握成長契機,創造臺灣智慧價值。未來評價業務日趨重要,需求與日俱增。

 第一項第一款評價基準之訂定與適用、第二款資料庫之建置與管理之推動措施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

關會商金融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第三款評價人員與機構辦理登錄之範圍、條件、申請方式、審查事項、配合義務、管理措施、撤銷或廢止登錄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第一款評價基準之訂定與適用、第二款資料庫之建置與管理之推動措施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金融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第三款評價人員與機構辦理登錄之範圍、條件、申請方式、審查事項、配合義務、管理措施、撤銷或廢止登錄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第四款推動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金融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辦理。
  由於技術作價入股、智慧財產授權與侵權訴訟,以及企業價值評估等需求,國內目前已有許多專職及兼職之無形資產評價業者及評價人員,但因國內一直無法提供系統性評價課程,致國內評價能力幾乎皆來自評價人員的自習。有鑑於此,工研院與中華國際企業與無形資產暨防弊協會合作多年,開辦系統性無形資產評價課程,供在職人員進修,成效良好,本年度再次邀請國內學識及實務經驗俱豐的講師授課。本課程乃依據NACVA(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Valuators and Analysts)授權之專業教材講授,鼓勵學員參加線上考試(約400題英文選擇題),通過考試後繳交英文評價案例報告,及格後取得國際評價分析師(Certified Valuation Analyst, CVA)之專業資格。取得CVA證照後,工研院將另頒發無形資產評價國際認證書。

                    -
請速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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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特色/目標

  • 本課程特色:
  1. 系統性的評價實務課程,包含無形資產評價理論、無形資產評價方法、各類智慧財產權評價分析、及無形資產評價案例實作與指導等。
  2. 本課程為加強進階實務課程。
  3. 講師個別提出建議與評分於學員報告中,以提供學員往後學習方向。
  • 同步數位課程 (本線上直播課程無補課機制) 
  1. 為便於外地學員能夠參加,本課程規劃以「全程數位」形式,讓學員能於所在地使用自己的電腦進行線上同步數位學習課程。

註:依照美國NACVA之規定,不具備財務相關學歷之學員,必需有足資證明其財務能力之文件、方符合報考CVA考試之資格。工業技術研究院與TACVA特別共同規劃"財務同等能力培訓課程(Business Background Equivalent Program, BBEP)”,並且已經獲得NACVA的承認。因此不具備財務相關學歷之學員,必先修BBEP 93小時線上課程且考試合格領有證書者,才能報考本課程之CVA考試。
因此欲報名【企業與無形資產評價】評價分析師(CVA)國際認證班者,若具備財務學歷領有畢業證書者,則結束本課程培訓且符合出席比率之規定,可以直接報名參加【企業與無形資產評價】評價分析師(CVA)國際認證班之培訓及考試。
※"財務同等能力培訓課程(Business Background Equivalent Program, BBEP)”詳細課程資訊與報名,請點選下方網址:
https://reurl.cc/Go2p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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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對象

  1. 任職於本國國營各大企業,從事研究發展人員。
  2. 任職於全國各大院校之老師及學生。
  3. 從事各大行業之專利,技轉人員等相關業務。
  4. 任職於本國公民營企業、法人機構從業人員、工作內容有協助企業呈現無形資產價值為目的之對象
  5. 中華民國公民,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優先考量
  • 各大國營企業內部從事研發人員。
  • 上過歷屆工研院評價人員訓練並領有證書者。
  • 具備財務或會計學能基礎且專士以上學位。
  • 有無形資產評價或企業評價相關經驗;專利事務所從業人員、為執業會計師、證券及財務分析師、創業投資顧問管理等。
  • 從事金融科技相關研發人員、金融相關機構智財部門。
  • 各大專院校之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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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簡介

謝國松 博士

  • 現任:誠信聯合會計事務所會計師(台灣及大陸)、中華國際企業與無形資產評價暨防弊協會創會理事長、評價分析師(CVA,NACVA)、證券分析師
  • 學歷:
  澳洲國立南澳大學企業管理 博士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技術學系 博士
  • 經歷:
  執業會計師、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研究組組長、顧問會計研究月刊總編輯
  臺北大學、東吳大學、臺北商業大學、實踐大學、銘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群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企業暨無形資產評價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國際企業與無形資產評價暨防弊協會創會 常務理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評價準則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主計處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委員
  經濟部智慧財產權評價能量登錄審查委員
  儒鴻企業(股)(TSE:1476)監察人 董事

王本耀 產業學院 前訓練長

  • 學歷:
  交通大學科管所博士
  美國 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 智慧財產權碩士
  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 經歷:
  工研院產業學院前訓練長
  前技術移轉與服務中心主任
  經濟部工業局臺灣技術交易市場機制發展計畫計畫主持人
  亞太智慧財產權基金會(APIPA)執行長
  經濟部技術處落實產業技術綜合研究計畫 計畫總主持人
  工研院技術移轉與服務中心制度評鑑專案顧問

夏冰心 講師

  • 學歷:碩士(取得 NACVA 國際評價師證照、專利發明人)
  • 經歷:
  工研院產業學院 講師 暨 NACVA 國際評價師
  工研院產業學院 講師

  CVA,NACVA 國際評價師
  2010~2018 工研院技轉法律中心智權、加值行銷及評價業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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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階段一】企業評價課程表 48 小時/8 天(可同步數位旁聽)

課程名稱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A. 企業評價概論

評價準則

07/08

(五)

09:30~16:30

A1.評價簡介
A2.評價理論
A3.評價準則/道德規範

NACVA在台代表

謝國松博士

07/09

()

A4.產業市場分析

A5.財務報表編製

B.財務報表分析

/常規化

07/15

()

09:30~16:30

B1.財報分析與調整

B2.盈餘及現金流量預估

C. 折現率/資本化率

07/16

()

09:30~16:30

C1.折現率/資本化率之意義

C2.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之意義與運用

C3.堆疊法/RRCM 模型

C4.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D.盈餘及現金流量預估

07/22

()

09:30~16:30

D1.未來經濟利益之定義

D2.盈餘及現金流量之預估方法

D3.盈餘及現金流量預估之運用

E.企業評價方法

07/23

()

09:30~16:30

E1.企業評價方法-資產法
E2.企業評價方法-市場法
E3.企業評價方法-收益法

F.評價之溢價與

折價

07/29

()

09:30~16:30

F1.評價之溢價與折價

G.評價報告

07/30

()

09:30~16:30

G1.企業評價報告之撰寫及內容簡介

註:評價準則上課之依據,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評價準則公報第三號評價報告準則相關規範

【階段二】無形資產評價課程表 48 小時/8 天(可同步數位旁聽)

單元

課程名稱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A

無形資產之意義、重要性及評價實務

08/05

()

09:30~12:30

A1.何謂無形資產

A2.無形資產與企業價值

產業學院前訓練長

王本耀 博士

無形資產評價實務

13:30~16:30

A3. 無形資產評價實務

NACVA

國際評價師

夏冰心 講師

B

無形資產評價方法

08/06

()

09:30~16:30

B1.無形資產評價方法-資產法B2.無形資產評價方法-市場法

 

 

 

 

 

NACVA 在台代表

謝國松博士

 

 

 

 

 

 

 

 

NACVA 在台代表

謝國松博士

08/12

(五)

09:30~16:30

B3.無形資產評價方法-收益法

B4.無形資產評價方法-實質選擇權法

C

專利技術評價

08/13

()

09:30~12:30

C1.專利技術評價

D

軟體系統與

著作權評價

13:30~16:30

D1.軟體系統與著作權評價

E

品牌及

客戶關係評價

08/19

(五)

09:30~12:30

E1.品牌及客戶關係評價

F

無形資產評價─

評價準則公報第七號

08/19

()

13:30~16:30

F1. 使學員瞭解評價準則第7 號公報之重要

內容

G

智慧財產法律基礎

08/20

(六)

09:30~16:30

G1. 智慧財產權法律基礎

G2. 專利法

G3. 著作權法

G4. 商標法

G5. 營業秘密法

G6.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G7.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H

財務報導目的評價

─收購價格分攤

(PPA)釋例

08/26

(五)

09:30~16:30

H1.針對IFRS 13,使學員瞭解公平價值之意

H2.使學員瞭解IFRS 3 之重要內容

H3.收購價格分攤(PPA)釋例

NACVA 在台代表

謝國松博士

I

個案實作流程說明及解說

08/27

()

09:30~16:30

模擬個案執行流程並說明個案報告繳交重點

J

分組報告

分組模擬個案執行流程並說明個案報告繳交重點


【線上考試日期】

課程名稱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線上考試

10/01

(六)

12:00~17:00

英文選擇題約400 題

NACVA 在台代表

謝國松博士

★主辦單位保留調整課程內容、行程與講師之權利
★線上考試時間 5 小時不列入上課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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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訓與認證

  1. 研習期滿,出席率超過(含)80%者,由工業技術研究院頒發結訓證明
  2. 參加國外 CVA 線上考試(約 400 題英文選擇題,單選不倒扣)者,可取得繳交英文評價報告受審核的資格,通過英文評價報告的審核者,即取得國際認可的 CVA(評價分析師)的證書;未通過者,可在三年內重新送報告再次受審核。
  3. 上述第 2 項通過英文評價報告審核者,可取得由工業技術研究院頒發之認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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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

 

原價

07/05()前或

同一公司二人()以上報名

實體課程

每人66,000元

每人61,000

線上課程

(同步數位旁聽)

每人66,000元

每人61,000

以上課程費用已含稅、講義、TACVA入會費用3,000元、考試費用5,000元
選擇題考試通過者,需再自費8,800元參加 Case study審核
審核通過後再自費繳交NACVA第一年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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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課程

  財務同等能力培訓課程(Business Background Equivalent Program, BBEP)參考課程:無形資產評價分析師-商業知識先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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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事項

  1. 學員須應主辦單位要求,參與評價案例實作及學習心得發表會。
  2. 評價案例實作報告,須約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繳交。
  3. 上課期間講師若以實際案例教授研習,學員應依主辦單位要求,簽具『保密契約』。
  4. 為保障課程無形資產權益,學員上課期間不得進行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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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心提醒

  1. 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敬請來電洽詢方完成報名。
  2. 因課前教材、講義及餐點之準備及需為您進行退款相關事宜,若您不克前來,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告知,以利行政作業進行並共同愛護資源。
  3. 因有跟國外購買教材部分,如報名截止日前未繳費,將視同放棄,謝謝。
  4. 若原報名者因故不克參加,但欲更換他人參加,敬請於開課前二日通知。
  5. 上課期間學員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繼續參與課程者,恕不退費。
  6. 依據經濟部工業局:「無形資產評價人員及機構登錄管理作業要點」第八點第二項第(二)款規定
  7. 本課程進行中。本課程備有學員簽到簿,學員上課應簽到;下課應簽退。
  8. 遲到、早退逾十分鐘則該節課程時數應不計時數。
  9. 本同步數位課程無補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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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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