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市場常將「保健食品」與「健康食品」混為一談,二者雖然均是以增進健康為宣稱之產品,惟《健康食品管理法》於 1999 年 2 月 3 日公布,並於同年 8 月 3 日正式生效施行後,「健康食品」由一般名詞轉變為賦予法律效力之名詞,其定義為:「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且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
除了為具有法律效力之專有名詞之外,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欲定義為「健康食品」或可宣稱功效者,須依循《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檢具製程、品管及安全/功效實驗結果或科學驗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提出申請,經過審查確認產品的安全性、具有所宣稱之保健功效以及品質無虞,獲得核可通過後,方可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
本課程分為三大模組,模組一為基礎課程8小時,解說我國健康食品管理法概念及許可證申請的介紹,帶領學員建立基礎概念。模組二為進階課程12小時,說明國際食品相關法規及標準,例如HACCP、ISO 22000、BRC、其他各國知名認證…等,並協助學員掌握健康食品上市認證策略規劃實務,從產品研發設計、製造及運銷規範等,以及如何準備相關技術文件申請上市許可證。模組三為雲端自學課程4小時,由工研院生醫所專家群親自授課,包含天然保健食品與原料發展趨勢、台灣健康食品品質管理概論、優良製造與清真認證稽查作業等單元,學員可自行上網自學,強化基礎概念與實務應用能力。
凡參加本課程(模組一至模組三,24小時)之學員,出席率達80%以上,認證考試成績達70分以上,由工研院產業學院核發「健康食品開發管理師」證書。學員亦可選擇參加單一模組課程,但無認證資格。取得認證的好處:
1.具備所需專業技能
2.提升職場的能力與競爭力
3.工研院產業學院發照深得企業認可,有助於將來覓職具競爭優勢
4.可作為證明個人專業技能能力證明
課程提供【數位同步學習】報名方案,歡迎學員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