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敬請來電洽詢。
2.相關注意事項:
(1)以參訓一班次為限,且參訓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
(2)青年參加本署與所屬各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
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於結訓後180日內者,不得參加本計畫。
(3)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參訓學員參訓時數未達總時數1/3者,學員須自付繳還
訓練費用補助之50%予訓練單位。
(4)「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參考資訊:
*官方網站: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計畫公告:https://reurl.cc/XkrkpE
(5)非「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參訓學員,即自費參訓者,取消報到或中途退訓
之退費原則:
*開訓前學員取消報到者,應退還所繳費用90%。
*已開訓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50%。
*已開訓逾訓練總時數1/3而退訓者,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6)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請來電洽詢方完成報名。
(7)如需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三日以書面傳真至主辦單位並電話確認,請於開
課前7日以email通知主辦單位聯絡人並電話確認。
(8)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益,恕無法提供課程講義電子檔。
(9)為配合講師時間或臨時突發事件,主辦單位有調整日期或更換講師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