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代號:2326050082  

智慧物流青年AI實戰養成班(物流倉儲業)

以「VMDA × 技術三支柱 × 角色進化軸」為整體骨架,規劃AI基礎學習+企業專題實作之八週連貫式課程,以「智慧營運優化工程師」之養成為目標

課程型態/
實體課程
上課地址/
臺中科技大學 AI應用工程學程專用電腦教室(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時  數/
240 小時
起迄日期/
2026/06/29 ~ 2026/08/28
聯絡資訊/
吳小姐   03-5918710
課程介紹

商業環境面臨全通路與多元購物模式提高供應鏈複雜度、需求波動造成庫存壓力,以及高度競爭壓縮獲利空間等問題。物流倉儲服務屬資本與勞力密集產業,不僅投資成本高,少子化、老年化造成缺工,亦面臨資料數位化、整合性不足,異常問題靠經驗、缺乏系統性方案等營運轉型挑戰。

本課程以Value(價值)Management(管理)Data(資料)AI(智能之核心哲學,架構成「從問題出發、最終回到價值」的閉環,將AI工具應用能力直接對接企業真實痛點,培育物流服務業AI即戰力人才。

課程特色/目標

■ 以「VMDA × 技術三支柱 × 角色進化軸」為整體骨架,規劃AI基礎學習+企業專題實作之八週連貫式課程,以「智慧營運優化工程師」之養成為目標
■ 強調知行並重,透過知能習作,由資料驅動師→管理工程師→AI價值師→智慧架構師,透過企業專題實作之技能整合應用,進化至智慧營運優化工程師
■ 結訓後由工研院媒合物流業相關職缺,協助學員銜接產業就業

課程對象

■ 大專校院副學士(含二專、五專)以上
■ 滿18歲至35歲(含)之待業者或應屆畢業生
■ 不得為全職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或公司負責人
■ 有志進入商業服務業(物流/倉儲/零售/批發)相關領域工作者
■ 對AI工具應用有強烈學習意願者

上課時間

115  29 日(星期一)至 115  828日(星期五)
每日訓練小時(09:0016:00,含中午休息小時)

報名方式

()線上申請

1. 於本網頁完成線上報名
2. 填寫培訓學員申請表(如附件),並回傳以下文件:
    身分證正反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請提供在學證明,並於培訓完成後1個月內交付畢業證書影本)
    最高學歷學校成績單影本
3.依工研院規定甄選,通過後以EMAIL通知
4. 錄取通知後,訓練單位將依法為學員投保「訓字保」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以保障學員於受訓期間的相關權益。請學員於完成訓練後,配合辦理保險相關退保作業。

()學習獎勵金說明

 第一階段|出席率達90%以上且後測成績達80分以上  入帳 $20,000 
 第二階段|出席率達90%以上且成果發表通過→ 再領 $30,000 
🚀 每人合計最高 50,000 元獎勵金!

課程名稱

第一階段:次產業AI應用課程(120小時)

週次/角色

課程名稱(每日)

授課講師

時數

W1

資料驅動師

D1 啟動日:管理的本質與 VMDA

陳志騰(主)

沈瑞婷(輔)

6

D2 引擎為何發不動:資料的質量問題

6

D3 儀表板:KRI / KPI 並陳

6

D4 RFM 分群:看見客戶輪廓

6

D5 BOSS I:資料診斷報告

6

W2

管理工程師

D6 管理工程師開場:五元組與三流程

陳志騰(主)

施佑林(輔)

6

D7 雙網絡:P2P / Hub-and-Spoke / Milk Run / Multi-Echelon

6

D8 SIPOC  卡實作:80 / 15 / 5 主例外應變

6

D9 破口辨識:從現況到問題清單

6

D10 BOSS II:冠峰 3PL 情境破口清單

6

W3

AI 價值師

D11 AI 價值師開場:宣言

陳志騰(主)


秦鼎(輔)

6

D12 Recognition 支柱:辨識的工具箱

6

D13 Optimization 支柱:優化的工具箱

6

D14 Agent 支柱:代理的工具箱

6

D15 BOSS III宣言 × 三支柱選型矩陣

6

W4

智慧架構師

D16 智慧架構師開場:四層神經網路

陳志騰(主)

謝孟芹(輔)

6

D17 四條雙向主動脈與 MDM

6

D18 介面即時性光譜與 AI 落地三道門檻

6

D19 控制塔架構藍圖工作坊

6

D20 BOSS IV + Milestone M1 + 期中筆試

6

課程時數小計

120小時

 

第二階段:企業專題實作(120小時)

週次/角色

課程名稱(每日)

授課講師

時數

W5

企業真題啟動

D21 企業模擬真題 ‧ 啟動日

馬大程(主)

陳志騰(輔)

6

D22 模擬真題拆解工作坊

6

D23 V 宣言定版

6

D24 資料探勘 Sprint 1(含需求預測 baseline 模型)

6

D25 Sprint 1 結案業師回饋

6

W6

Recognition

實作

D26-D29 Recognition × Optimization 整合 Sprint 2

施佑林(主)

陳志騰(輔)

24

D30 Milestone M2:模組 demo 口試

6

W7

Optimization

× Agent

D31-D34 Agent 整合 × 端到端 Sprint 3(含 Digital Twin 模擬驗證)

秦鼎、謝孟芹(主)

陳志騰、沈瑞婷(輔)

24

D35 Sprint 3 結案商業價值評估

6

W8

MVP 整合

× Demo Day

D36-D38 Demo Day 預演 × 系統穩定性測試

全體講師

18

D39 Demo Day 內部彩排

6

D40 Milestone M3Demo Day
(對外)

沈瑞婷()

合作廠商/

全體講師

6

課程時數小計

 

120小時

 

講師簡介

姓名

專長領域

沈瑞婷數位雙生(Digital Twin)建模、資料視覺化、資料探勘、流程設計
施佑林貨物堆疊與棧板規劃、揀貨路徑與倉儲布局
馬大程需求預測與庫存優化、時間序列分析與情境模擬
秦鼎智慧排車與配送路徑優化(VRP)、車輛調度與 OR-Tools 演算法
陳志騰物流與供應鏈優化、商業智慧與營運分析、AIBI技術應用
謝孟芹智慧控制塔架構、神經網路系統設計、Agent 工程整合(含 AS/RSAGV 對接層)
助教團隊林儀和、王紹真、許傑閔、洪忠育、李樂華、吳秉翔

結訓與認證

第一階段(次產業AI應用課程)結業標準

1. 訓練課程出席時數達該階段總課程時數90%以上 
2. 完成後測筆試,成績達80分以上 

第二階段(企業專題實作)結業標準 

1. 實作出席時數達該階段實作總時數90%以上 
2. 完成結訓專題報告(每組繳交1)及公開發表,並經學研界講師聯合評核通過 

備註事項

※須達成此2階段培訓並達成所列標準與評核,始為完訓。如中途退訓,學員須敘明申請退訓事由,並於於培訓終止日前十日提交「培訓終止申請表」;經主辦單位認定屬不可歸責因素者,原則上無須繳回已請領之學習獎勵金,後續得再次申請本計畫;未經認定或非屬不可歸責因素者,則應繳回學習獎勵金且後續不得再次申請本計畫。

※學員若為應屆畢業生身份,須於取得畢業證書並達成上述條件後,方能領取本計畫學習獎勵金。

就業方向、輔導及媒合方式

就業方向 : 

智慧營運優化工程師(核心職稱)、智慧物流分析師、物流最佳化工程師、物流數位轉型規劃師、自主物流 Agent 應用工程師、倉儲營運分析師、配送與派車最佳化專員、物流資訊系統整合專員等。 

就業輔導方式 : 

個人AI作品集建立指導、履歷撰寫建議、面試技巧輔導。

就業媒合方式 :

學員將於8月底舉辦企業專題實作公開發表會,邀請企業代表蒞臨現場觀摩並參與評審,同時結合就業媒合活動,媒合對象涵蓋物流倉儲服務業、企業內部物流/供應鏈部門,以及物流資訊服務業與物流設備業等相關支援產業。

訓練結束後,訓練單位將持續追蹤學員就業狀況,於結訓後定期與學員保持聯繫,了解其就業進展與職場適應情形,並視需要提供就業諮詢或轉介相關資源,以協助學員順利銜接職場、穩定就業。

請假、退訓規定及注意事項

()請假規定
1.每日上課須完成簽到及簽退(上午、下午各一次) 
2.上課時間:依課程表排定(原則週一至週五)
3.晚到或早退均須提前請假 
4.請假含事假、病假;未到課三日應簽假單,否則計為曠課 
5.三日以上連續病假須附就診證明 
6. 未達出席時數門檻者,不符合學習獎勵金請領資格
()退訓規定

學員於訓練期間若發生以下情形,辦訓單位得為退訓處理,學員須繳回已領取之學習獎勵金:
1. 未到課時數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2. 個人報名及履歷資料填寫不實,情節重大者
3. 未經核准擅自退出 
4. 因適應不佳或無法配合課程規劃者 
5. 除因不可歸責因素退訓外,其他因素退訓者後續不得再申請本計畫

()注意事項 

1.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滿1835歲(含)之待業或應屆畢業青年,培訓期間不得為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或公司負責人。 
2. 每名學員限參與本計畫1次(因不可歸責因素退訓者不在此限),且培訓補助期間不得同時接受其他政府相關人才培訓補助。
3. 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請來電洽詢。
4. 為配合講師時間或臨時突發事件,辦訓單位保留調整課程日期或更換講師之權利。
5. 主辦單位保留修訂課程內容之權利,課程變更恕不另行通知,請以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6. 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採購、使用或導入中國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或服務。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辦訓單位保留修訂課程日期及取消課程之權利。
8. 學員領取之學習獎勵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