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年參加本署與所屬各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於結訓後180日內者,不得參加本計畫。
2. 參加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之青年,以失業者為限;以失業者為限;其訓練期間不得為日間部在學學生,不得具勞工保險(短期打工投勞保亦不可)、就業保險身分,不得為營利事業登記負責人。
3. 若學員因故需中途離訓,請於離訓日前一周發信告知並電話聯繫辦訓單位,以便協助辦理離訓作業;若出現違規行為(例:無故缺席、訓中加保),將以退訓處理。
4. 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敬請來電洽詢。
5. 缺課時數超過總課程時數1/10者,將無法領取學習獎勵金。
6. 非『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參訓學員,即自費參訓者,取消報到或中途退訓之退費原則:
(1) 開訓前學員取消報到者,應退還所繳費用95%。
(2) 已開訓未逾訓練總時數 1/3 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 50%。
(3) 已開訓逾訓練總時數 1/3 而退訓者,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7. 請各位學員自行攜帶win7 or win10筆電有usb的NB筆電,以利上課所需。
8. 為確保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請來電洽詢方完成報名。
9. 如需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三日以書面傳真至主辦單位並電話確認,請於開課前7日以email通知主辦單位聯絡人並電話確認。
10. 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益,恕無法提供課程講義電子檔。
11. 為配合講師時間或臨時突發事件,主辦單位有調整日期或更換講師權利。
12. 因應疫情關係,若屆時受疫情影響,本課程將全面更改為線上課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