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假規定
受訓學員請假請依本規定辦理,詳細規定如下:
(一) 上課規則:
1. 簽到表請勿代簽,請本人正楷簽名。
2. 每天準時上課前簽到,下課離開簽退(不可提早簽到退)。上午有15分鐘彈性時間作為緩衝,8:45後算遲到,未滿30分以0.5小時計算,超過30分以1小時計算。
(二) 請假規則:
1. 請假逾時未歸或未依規定請假者,以曠課論處。
2. 除事假需於前一天提交學員請假單外,其餘病假、喪假等需在上課後三日內補足。
(三) 離訓規則:
訓練期間若因個人因素或找到工作需要辦理離訓手續,請於離訓前7日向訓練單位提出,並寄電郵告知訓練單位與分署之承辦人,以利處理離訓作業。
(四) 退訓規則:
1. 違反產業新尖兵計畫規定,訓練期間不符合參訓資格,立即退訓。
2. 若參訓期間選擇升學,且為日間部學制,從註冊當日起認定為日間部在學生,以退訓處理。
(五) 獎勵金規則:
本班訓練時數為230小時,請假時數上限為23小時,若超過請假時數上限,則無法領取學習獎勵金。
*本課程鼓勵學員於訓期間報名參加民航局考照學/術科測驗,提醒學員若報名參加考試,需預留3至4小時(約半天左右)之請假時數,以避免後續請假超過時數上限而影響獎勵金領取。
二、課程評量
(一) 評量百分比分配:學科佔 40%、術科佔 40%、請假佔 20%。
(二) 評量內容及方式:紙筆測驗學科佔40%,實機操作術科測驗佔40%,訓練期間出缺勤,請假及缺課每次扣分數 0.5 分。
(三) 符合出席時數達總課程時數80%以上,並且評量成績達70分以上之學員,由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核發放結訓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