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藥品上市必先逐案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通過審查以取得販賣許可證,且其生產作業場所則必須通過GMP工廠標準稽查。為促進國產藥品順利流通於國際市場與國際接軌,並加速藥品查驗登記審查作業,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參考國際醫藥法規協合組織(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 ICH)之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CTD) format,訂定「通用技術文件(CTD)格式」,並於101年7月24日署授食字第1011405725號公告。凡廠商申請藥品查驗登記,除遵照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及相關規定檢附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外,其所檢附資料應依「通用技術文件格式」呈現。本次課程將帶領學員了解CTD內容、相應要求及其與GMP間的關係。
製藥工廠部分,我國則早於96年即公告實施PIC/S GMP國際標準,本次課程係採以最新汙染管制策略(contamination control strategy) 模式解構PIC/S GMP主文架構並解析各章節內容,同時提出接受查廠的六大應對策略,以利廠商落實遵循法規並順利通國衛生主管機關查核。
本課程為兩天12小時課程,講師以深入淺出方式帶領學員瞭解藥品查驗登記CTD技術文件撰寫技巧與藥廠GMP作業規範,透過法規解析與分組討論方式,進行各小組之實務與案例討論及演練,增加學習效果,祈使學員在最短期間內能熟捻CTD及PIC/S GMP的基本概念及實務應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