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仍在申請產業新尖兵計畫,尚未開放報名!
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統計,我國於2021上半年的專利申請案件數量為35,264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長4%,其中大型企業的申請件數更是成長21%。可見業界對專利權的重視,以及對專利管理人才的需求增加,其中專利工程師更是成為炙手可熱的新興職業。本課程針對公司內部專利專業人員應具備工作內容而規劃所需培訓課程,包含建立公司專利管理制度、協助公司相關人員閱讀專利文件、專利侵權、專利前案檢索、專利申請品質、專利佈局、處理警告信函、專利資產管理與其他智權管理等。
結訓後可從事 :專利工程師、專利程序承辦員、智權行政助理、專利技術調查工程師等。
建構學員對企業專利有基本概念及實務應用能力,從專利申請與審查、專利佈局、專利侵權、專利制度管理進階實務等,講師皆會細詳講解,期能輔導進入產業就業。
1. 對專利有興趣的初學習者或有志進入公司專利專業人員工作者。
2. 開訓當日應為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失業或待業青年。訓練期間不得為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可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新尖兵計畫」補助,補助金額上限10萬元。
「產業新尖兵計畫」官方網站網址: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科別 |
單元 |
對應課程 |
時數 |
講師人選 |
學科 |
專利基礎課程 |
專利文件閱讀與資料欄位說明 專利說明書研究 專利請求項架構與權利範圍解析 |
15 |
耿筠 袁建中 |
法規 |
專利法概要 著作權法 營業秘密法 商標法 公平交易法 |
15 |
陳昭華 陳曉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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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科 |
專利申請與審查 |
專利申請實體要件審查 美國專利申請案規劃與程序實務 歐洲專利申請案規劃與程序實務 我國專利申請案規劃與程序實務 中國專利申請案規劃與程序實務 |
21 |
袁建中 林庭毅 |
專利佈局 |
全球智慧財產權/專利保護架構 國際專利佈局(含PCT、專利家族) 專利佈局規劃與策略(含分析報告之撰寫) |
9 |
張展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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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文件檢索 |
專利文件檢索:USPTO 專利文件檢索:GPSS 專利文件檢索:Espacenet 前案檢索與分析報告 |
18 |
耿筠 高佐良 |
|
專利佈局 |
專利地圖製作 |
6 |
高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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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 |
侵權鑑定原則(我國) 專利訴訟程序與準備 專利侵權與救濟 專利侵權評估與權利範圍解析 警告信處理與策略(發送與回覆) 專利無效攻防 專利舉發與抗辯之程序與技巧 |
27 |
林國塘 江國泉 林庭毅 |
|
專利制度管理 |
專利制度之建立 TIPS智財管理規範中專利管理要求 營業秘密管理與機密文件系統建構 歐洲智慧財產管理標準TS16555 |
12 |
江國泉 鄒宗萱 夏冰心 邱榆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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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與應用 |
專利鑑價與方法論 專利與技術授權 專利盤點與價值評估 專利加值與權利運用(授權、信託、讓與) 專利迴避設計與實務案例 權利瑕疵擔保與供應商責任承擔 政府補助申請書撰寫 |
21 |
夏冰心 江國泉 樊治齊 邱榆淨 李國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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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專題時間 |
專題時間 |
6 |
耿筠 |
專利人員職場實務分享 |
專利人員職場實務分享 |
3 |
耿筠 |
|
面試技巧與履歷撰寫 |
面試技巧與履歷撰寫 |
3 |
林昭吟 |
|
就業媒合 |
就業媒合 |
3 |
耿筠 |
|
專題發表 |
專題發表 |
3 |
耿筠 |
v 課程執行單位保留調整課程內容、日程與講師之權利
身份別 |
費用 |
說明 |
一般身份 (自費) |
每人:6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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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產業新尖兵計畫」補助資格者 |
每人:10,000元 (完訓後順利就業 可申請補助退回) |
1.青年報名本計畫課程,應先行繳交新臺幣10,000元訓練費用予訓練單位,如後續經分署審核資格不符,同意自行負擔全部訓練費用。 2.補助申請條件: (1) 出席實數應達總課程時數2/3以上 (2) 取得結訓證書 (3) 結訓日次日起90日內,依法參加就業保險 (4) 且於結訓日(退役日)次日起120日內,上傳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至台灣就業通本計畫專區 (相關規定請詳閱注意事項) |
113年4月25日~113年5月23日,周一至周五,白天09:30~16:30 每天6小時,共計162小時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產業人才訓練一部(台北)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37號4樓,實際地點依上課通知為準!!!!
(上課期間請學員自備筆電,可瀏覽網頁與簡單文件編輯)
n 耿筠
Ø 現職:台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所長
Ø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博士
Ø 專長:智慧財產權管理、科技管理、科技政策、創新管理、技術移轉、專利分析
n 邱榆淨
Ø 現職:中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Ø 學歷: 交通大學科技管理博士
Ø 專長: 科技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決策分析
n 江國泉
Ø 現職: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監事
Ø 學歷: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Ø 專長:智慧財產權運用、專利授權談判、美國專利訴訟等
n 陳昭華
Ø 現職: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Ø 學歷: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博士
Ø 專長:專利法、商標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之救濟、醫藥法律
n 陳曉慧
Ø 現職: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科管所教授
Ø 學歷: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Ø 專長:智慧財產權法
n 林庭毅
Ø 現職:明富智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顧問
Ø 學歷: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 碩士
Ø 專長:美國專利法、美國專利申請實務
n 袁建中
Ø 現職:中華大學科技管理學系教授
Ø 學歷:雲林科技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Ø 專長:軟體專利、中國專利實務、企業智財管理、專利分析與布局
n 張展誌
Ø 現職:工業技術研究院 技轉法律中心 組長
Ø 學歷:國立交通大學 資工博士
Ø 專長:智慧財產權管理、專利分析
n 高佐良
Ø 現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資料服務組組長
Ø 學歷: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商業管理研究所
Ø 專長:專利資訊、專利檢索、資料探勘、資訊管理、商業管理
n 林國塘
Ø 現職:台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兼任副教授專家
Ø 學歷:世新大學法律碩士
Ø 專長:機械類專利初再審案、舉發案、行政救濟案之審查,專利侵害分析
n 鄒宗萱
Ø 現職: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副主任
Ø 學歷:中山醫學大學毒理所碩士
Ø 專長:研發智財布局、企業智財管理、智財治理與價值揭露等
n 夏冰心
Ø 現職:紫暘光電有限公司智權長
Ø 學歷:薩基諾谷州立大學企業管理系
Ø 專長:專利管理與運用、無形資產評價、發展新創事業
n 樊治齊
Ø 現職:中華民國創新創業中心業師
Ø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 智慧財產研究所碩士
Ø 專長:智慧財產權管理、契約實務
n 李國永
Ø 現職:工業技術研究院 技轉法律中心 經理
Ø 學歷:台科大專利所
Ø 專長:專利布局、申請與迴避設計
n 林昭吟
Ø 現職:財團法人創新智庫暨企業大學基金會講師
Ø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
Ø 專長:人力資源管理、職涯諮商與就業輔導、職能分析與訓練規劃、國際職涯發展規劃
1. 申請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前,應登錄為「台灣就業通」會員(電子郵件將作為後續訊息發布通知重要管道,請務必確實填寫),並完成「我喜歡做的事」職涯興趣探索測(https://exam1.taiwanjobs.gov.tw/Interest/Index)。
2. 確認資格:於產業新尖兵計畫專區(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閱覽切結書及相關須知,後加以簽名,並交予訓練單位。
3. 依訓練單位規定參加甄試及參訓。
4. 繳交身分證影本。
5. 取得課程訓練單位錄訓資格後,繳交自行負擔之新臺幣一萬元訓練費用予訓練單位,並與訓練單位簽訂訓練契約,培訓期間享勞保(訓)。。
6. 遵循訓練單位管理及請假規定。
7. 備妥身分證明文件,配合分署之不預告訪視。
8. 課程資訊網址:https://college.itri.org.tw/Home/LessonData?PosterGUID=B9858DD3-D0CA-447A-BF49-85302D553FE8
1. 檢視身分是否符合參訓資格(非日間部在學生)。
2. 依報名順序錄取
3. 甄試時間:3/29
一、課程評量
符合出席時數達總課程時數80%以上,由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核發結訓證書。
二、請假規定
上課規則:
1.簽到表請勿代簽,請本人正楷簽名,字跡潦草,會要求重簽。
2.每天準時上課前簽到,下課離開簽退(不可提早簽到退)。
9:45後算遲到,未滿30分以0.5小時計算,超過30分以1小時計算。
舉例:09:50到班,遲到0.5小時; 10:02到班,遲到1小時
13:31到班,遲到0.5小時; 14:01到班,遲到1小時
請假規則:
課程請假需在課程群組或信件告知外,並依照除事假需於前一天提交學員請假單外,其餘病假、喪假等需在上課後三日內補足。
離訓規則:
訓練期間,若因個人因素或找到工作需要辦理離訓手續,請於離訓前5日,向訓練單位提出,並寄電郵告知訓練單位與北分署之承辦人,以利處理離訓作業。
退訓規則:
違反「產業新尖兵計畫」規定,訓練期間不符合參訓資格,立即退訓。
獎勵金規則:
本班訓練時數為162小時,請假時數上限為16小時,若超過請假時數上限,則無法領取學習獎勵金。
本養成班規劃「面試技巧與履歷撰寫」課程,並將邀請有人才需求之相關企業廠商參加期末成果發表會,並於會後邀請合適學生進一步媒合面試。
1. 青年參加本計畫以一次為限,曾中途離訓、退訓或曾參加產業新尖兵 試辦計畫者,不得再參加本計畫。
2. 青年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所屬各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於結訓後180日內者,不得參加本計畫。
3. 參加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之青年,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失業或待業青年。訓練期間不得為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產業新尖兵計畫」參考資訊: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4. 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請來電洽詢方完成報名。
5. 如需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三日以書面傳真至主辦單位並電話確認,請於開課前5日以email通知主辦單位聯絡人並電話確認。
6. 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益,恕無法提供課程講義電子檔。
7. 為配合講師時間或臨時突發事件,主辦單位有調整日期或更換講師之權利。
8. 年出席時數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即取得結訓證書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應至台灣就業通本計畫專區申請自付額之補助,並經分署審查通過者,由分署直接將自付額補助撥入青年個人金融帳戶:
(1) 結訓日次日起九十日內,已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且於結訓日次日起 一百二十日內,上傳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至台灣就業 通本計畫專區。
(2) 因服兵役致未能參加就業保險,應於結訓日次日起120日內,上傳兵役徵集通知等證明文件,申請自退役日次日起計算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期日,且於退役日次日起120日內,上傳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至台灣就業通本計畫專區。
9. 若學員因故需中途離訓,請於離訓日前一周發信告知並電話聯繫辦訓單位,以便協助辦理離訓作業;若出現違規行為(例:無故缺席、訓中加保),將以退訓處理。
10. 課程退費標準:
(1) 符合「產業新尖兵計畫」補助資格者,開訓後取消或中途退訓,所繳10,000元自付額不予退還。
(2) 未符合「產業新尖兵計畫」補助參訓者 (即自費參訓),取消報到或中途退訓退費原則:
*開訓前學員取消報到者,應退還所繳費用95%。
*已開訓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 50%。
*已開訓逾訓練總時數1/3而退訓者,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1.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依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 每人最高以補助10萬元為上限。
2.青年如後續經審核資格不符,由青年自行負擔相關訓練費用。
3.青年報名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依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先行墊付訓練費用,
4.青年應與訓練單位簽訂訓練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