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董事長李宜樺 整理/張維君
10年前,產業剛開始談企業社會責任(CSR)時,不少企業抱持「Nice to Have」的態度;10年後,CSR延伸為ESG永續議題,從法規到金融、資本市場都開始用金流綁碳流之際,ESG已經升級為「Must Have」。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董事長李宜樺從財會領域跨足ESG永續發展諮詢,為企業提出永續諍言。
ESG(Environment, Social, Governance;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的議題對許多企業來說都不陌生,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看ESG,更能驅動一股環環相扣的循環,讓綠色金融與永續金融擴大為帶動產業邁向淨零轉型的驅動力。
做好ESG資訊揭露 了解永續金融分類標準
此一循環主要包括四大環節,依序是主管機關與法規、金融業對企業的放款與投資、企業的資訊揭露,最後則能驅動包含減碳在內的永續價值鏈具體行動。當中帶領永續議題的當屬中央與地方政府以及資本市場主管機關,包括金管會、證期局、交易所、櫃買中心等。
而此概念是由主管機關透過法規與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把資金挹注給ESG做得好的企業。企業為了申貸及獲得資金,需採取實際減碳、碳中和、碳權交易,以及永續價值鏈的管理等行動,再透過財報與ESG報告進行揭露,資訊揭露的品質則可透過第三方查驗機構或會計師把關。
所謂永續價值鏈,不只是減碳,也不限於範疇三(請參考後頁圖表)所談,從原物料開採、製造到運輸過程的減碳行動,而是包括了人權保護,如供應商是否雇用童工或不合理對待勞工、生物多樣性等都涵蓋在內。隨著永續議題不斷演進,主管機關的規範也會愈來愈多,金融業投入資金支持企業做ESG,也因此達成正向的循環。
目前許多國家對於ESG與減碳大多已制定明確法規,除了眾所周知的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以及美國的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其他像是香港、韓國、新加坡等國,對於課徵碳費、碳稅的作法與目標都已制定相關法規,以及推出相應政策。2022年12月歐盟發布的永續金融分類標準(EU Taxonomy)更涵蓋質化法規與量化衡量標準,清楚告訴所有企業如何進行ESG資訊揭露。
EU Taxonomy定義六大環境標準,及相關產業的經濟活動如何才是符合永續標準的經濟活動。例如每生產1噸水泥熟料,碳排放不得超過多少公斤,才是符合永續(Taxonomy-aligned)的經濟活動。企業則必須遵循相關分類規則,出具企業永續報告書(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說明ESG行動方案與績效,揭露企業哪些經濟活動是永續的、哪些尚未符合;而金融業則須出具符合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SFDR)的報告書,揭露放款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永續標準,以及所發行的金融商品都須符合SFDR法規,才能標註是ESG基金或指數股票型基金(ETF)等。臺灣也已發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但目前是屬鼓勵性質,尚未形成強制法規。
金流綁定碳流 ESG做不好可能被減資
企業不僅需了解CSRD的規範內容,也需了解金融業的SFDR,因為金融業所面臨的法規壓力最後會反映到產業身上。正如同金融業的碳盤查工作中,範疇一、二的碳排比重都相當低,大部分是落在範疇三,也就是投資與授信對象的碳排放量占整體相對較高。因此現在金流可以說已跟「碳流」綁在一起,金融業要求投資的企業減碳,否則會進行減資甚至撤資,或轉而找其他ESG做得好的企業放款。
許多國家及企業設定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目標,在此之前則可透過SBT(Science-based Target)設定階段性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即「到XX年,降低YY%碳排放量」。SBT有一套方法學,能協助企業設定減碳目標與比較基準年,並且進行審查。截至目前為止,臺灣有6家金融業通過SBT目標設定,此一成績在亞洲金融產業中當屬前段班。而臺灣金融業也約有30%投資的企業已設定SBT目標,金融業會一邊觀察投資對象的SBT是否能達成,一邊調整自己的目標,同時兼顧獲利。
透過金融業放款來達成永續金融,還可結合供應鏈來協助中小型規模的企業進行永續金融,即永續供應鏈金融(Sustainable Supply Chain Finance;SSCF)。舉例來說,大企業S要求上游供應商A須減碳,S協助提供A的資訊揭露評鑑給銀行,確認A確實達到減碳目標,銀行便能提供優惠利率貸款予A公司,達成銀行、大企業S與供應商A公司三贏局面。
未來ESG法規要求多 企業需提前因應
主管機關也多管齊下推動金融機構落實永續金融,從制定資訊揭露相關法規到建立資訊揭露平台,例如日前臺灣證券交易所推出ESG InfoHub平台,彙整上市公司的永續報告書、溫室氣體、公司治理等市場ESG績效訊息,且其儀表板功能還可提供同產業間跨公司的比較、個別公司自己比較或跨產業比較等,有助於投資人掌握資訊快速進行比較分析。而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也已推出公司投資人關係整合平台(ESG IR平台),供投資人參考。
此外,近年也愈來愈多企業主動與銀行簽訂永續指數連結貸款,只要雙方談妥在期限內達成哪些ESG永續指標,銀行提供的貸款利率便可以降低。例如國內太陽能電池及模組廠元晶與兆豐銀行的ESG聯合授信案,除了主辦的兆豐銀行外,還吸引合庫銀等其他7家銀行參與,獲得超額認貸。企業在與銀行討論ESG永續指標時,也有各項多元指標可選擇,以具體讓銀行知道企業在ESG上的投入。以製造業為例,包括所使用包材當中的可回收比例如何、使用多少回收塑膠等,或是減少範疇一、範疇二中的碳排,以及性別薪酬的平等皆可列入考慮。
未來的永續揭露法規有兩大重點,其一是企業自訂減碳目標,其二是未來會要求更多、更深入的揭露項目,甚至時程將會提前。現行法規只要求企業揭露範疇一、範疇二並取得查驗證,未來則會要求企業除揭露排放資訊外,還要訂定減碳目標,同時也鼓勵企業揭露範疇三資訊,並研議是否將來要強制揭露範疇三。
以整體趨勢來看,企業必須建立ESG治理架構,讓永續報告的資訊與財務報告同等規格,以內控處理準則來管理,並遵循外部第三方查驗證標準。面對未來只會增加而不會減少的ESG合規要求,提供企業3點建議:首先是投資人認為由企業高階主管,例如財務長、執行長或永續長來主導管理ESG,投資人會對企業更有信心;第二、ESG策略要與企業經營策略整合,包括企業未來是否要跨足清潔能源產業?是否要併購上游供應商,以更好掌控原物料使用及生產製造過程是否符合低碳等;第三、企業減碳行動應與公司高階主管績效指標結合,才能創造更有力的連結。
極端氣候一年甚過一年,企業永續經營的挑戰也一年大過一年,ESG不是妝點企業形象的彩妝,而是攸關企業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