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市場常將「保健食品」與「健康食品」混為一談,二者雖然均是以增進健康為宣稱之產品,惟《健康食品管理法》於 1999 年 2 月 3 日公布,並於同年 8 月 3 日正式生效施行後,「健康食品」由一般名詞轉變為賦予法律效力之名詞,其定義為:「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且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
除了為具有法律效力之專有名詞之外,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欲定義為「健康食品」或可宣稱功效者,須依循《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檢具製程、品管及安全/功效實驗結果或科學驗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提出申請,經過審查確認產品的安全性、具有所宣稱之保健功效以及品質無虞,獲得核可通過後,方可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
本課程分為三大模組,模組一為基礎課程一天7小時,解說健康食品概論、食品安全性評估營養學概論,帶領學員建立健康食品開發流程的基礎概念。模組二為進階課程二天13小時,說明臺灣及國際健康食品研發、製造及運銷相關規範、國際食品相關法規及標準介紹(HACCP、ISO 22000、BRC、…其他各國知名認證)、健康食品上市認證策略規劃實務(產品研發設計、製造及運銷規範)、健康食品查驗登記申請流程及許可證之文件準備、標示及廣告注意事項介紹、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介紹等概念和實務經驗分享。模組三為雲端自學課程4小時,包含天然保健食品與原料發展趨勢、台灣健康食品品質管理概論、優良製造與清真認證稽查作業等單元,學員可自行上網自學,強化基礎概念與實務應用能力。
本課程採【數位同步學習】方案,歡迎學員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