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
「產業新尖兵計畫」補助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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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10,000元
(完訓後順利就業可申請補助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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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報名本計畫課程,應於報名時,先行繳交新臺幣10,000元訓練費用予訓練單位,如後續經分署審核資格不符,同意自行負擔全部訓練費用。
- 補助申請條件:
(1) 出席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2/3以上
(2) 取得結訓證書
(3) 結訓日次日起90日內,已依法參加就業保險
(4) 且於結訓日(退役日)次日起120日內,上傳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至臺灣就業通本計畫專區
(5) 因服兵役致未能參加就業保險,應於結訓日次日起120日內,上傳兵役徵集通知等證明文件,申請自退役日次日起計算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期日,且於退役日次日起120日內,上傳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至台灣就業通本計畫專區。
(6) 青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自付額:
A.未依第二項所定之期限提出申請。
B.應檢附之文件不全,經分署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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