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課程評量:符合出席時數達總課程時數80%以上,由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核發結訓證書。
2、 上課規則:
(1)簽到表請勿代簽,請本人正楷簽名,字跡潦草,會要求重簽。
(2)學員於受訓期間需依規定辦理請假,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時,均以曠課論。
(3)每天準時上課前簽到,下課離開簽退(不可提早簽到退)。
9:00上課,9:13 到,請假時數 0.25 小時。
9:25 到,請假時數 0.5小時。
(4)起迄時間請以 24 小時制填寫,例如:下午 2 時請寫 14 時。
(5)學員不得有冒名上課或代簽到(退)之情形。 請假除緊急狀況外均應事先填妥請 假卡,經培訓單位核准後,由培訓單位登錄於系統。
3、 請假規則:課程請假需在課程群組或信件告知外,假別可分為病假、事假、生理假、喪假、曠課等,請依個人狀況自行判定。
4、 離訓規則:訓練期間,若因個人因素或找到工作需要辦理離訓手續,請於離訓 前5日,向訓練單位提出,並寄電郵告知訓練單位與北分署之承辦人,以利處 理離訓作業。
5、 退訓規則:違反「產業新尖兵計畫」規定,訓練期間不符合參訓資格或無故缺席導致曠課時數超過總時數20%,將以退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