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甄選方式】
本課程採取甄選制進行評選招收學員,甄選方式如下:
1.書面資料審查:學員需填寫報名資料並於報名後一周內提交個人簡歷(內容需含參訓動機與訓後求職規劃);主辦單位將依據學員的背景、動機與課程相關程度進行評選。
2.甄選項目及評分:評分項目分為
(1)申請補助身份確認(佔比重80%),確認身分是否符合參訓資格(開訓當日應為15至29歲之本國籍待業青年);及
(2)簡歷資料檢視(佔比重20%),評選簡歷資料中(如參訓動機、訓後求職規劃)是否為有志從事節能、減碳、永續管理相關產業之青年。
3.甄試日期:採”報名優先順序,隨到隨審”方式進行。
4.甄選結果公告通知:若符合上述審查重點評分達80分者為通過合格門檻,依序錄訓(額滿為主),主辦方將於課程名單公布時間內以E-mail寄出『課程上課通知信』,未收到者代表未入選,主辦方不另行通知。
【離退訓機制】
1.離訓機制:學員因個人或健康申請離訓者,本單位將予以審查。
2.退訓機制:學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單位將撤銷或廢止受訓資格:
(1)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申請補助或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2)於勞發署產業新尖兵計畫期間已領取勞發署、分署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
(3)實際到課情形與簽名內容不符。
(4)規避、妨礙、拒絕勞發署或分署訪視、電話抽查、郵寄問卷或相關資料之查對,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5)其他違反勞發署產業新尖兵計畫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A.學員經依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處分者,於該處分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
B.學員經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規定處分者,於該處分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
3.離退訓之退費標準:請於開課前3日以傳真或E-Mail告知主辦單位,並電話確認申請退費事宜。逾期將郵寄講義,恕不退費。若未於期限內申請退費,則不得於任何因素要求退費,惟可轉讓與其他人參訓。
(1)開訓前學員取消報到者,應退還所繳費用95%。
(2)開訓後取消或於中途辦理離、退訓,所繳交之自付額1萬元不予退還。
4.青年參加本計畫訓練課程,出席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