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見習營預定 16 人成行,為維護課程品質,主辦單位保有篩選學員之權利。
2. 學員確認報名後,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繳納新台幣2萬元的保證金,並於3月13日確認是否成行。如確認成行,將逕以e-mail通知參加學員,學員須提供護照影本,並於一周內繳清剩餘費用,逾繳者將視同棄權,逕由候補學員替補。見習營如無法成行時,所學員預繳之費用將全數退還。
3. 見習營確定成行後,因故無法參加者所繳保證金恕不退費。
4. 本見習營課程活動以英語講授,中文作重點提示。
5. 行程中房間分配以兩人一房為原則。(如要申請單人房者,請事先告知,以便安排,其所增加費用悉由個人支付)。
6. 主辦單位為每位學員投保新台幣1,000萬元意外險及100萬元醫療險。
7. 團費不包括學員護照費及出國期間之洗衣費、電話費、飲料費、信用卡刷卡手續費、 逾重行李費或其他屬個人性質之費用。
8. 學員於行程開始前如取消退出時,應負賠償損失之責,其賠償標準 如下:
a. 行程開始前第十五日以前取消者,賠償20%團費。
b. 行程開始前第八日至第十四日期間內取消者,賠償40%團費。
c. 行程開始前一周取消者,賠償60%團費。
d. 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100%團費。
9. 見習營出發後,學員必須團體行動,若因個人關係,未能參加全程者概不退費,個人變更行程所須增加之費用, 由學員個人自行負擔。
10. 學員於行程開始後,未能及時搭乘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時,視為自願放棄其權利, 不得要求退費或任何補償。
11. 為因適應各地交通時間表或政治變動及其他特殊狀況,基於維護學員之最高利益,主辦單位保留預定行程表之更動權。
12. 旅行中各航空公司及其他運輸公司自有其個別條例,直接對乘客及行李負責,行程如有交通延誤、行李損失或意外事件等情事時,悉數由各該運輸公司依其所訂之條例直接對學員負責。
13. 主辦單位保留有本簡章內容變更之權利。
14. 如行程期間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事件,主辦單位將保留行程更改或停辦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