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課程評量:
符合出席時數達總課程時數80%以上,由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核發結訓證書。
2. 上課規則:
(1) 簽到表請勿代簽,請本人正楷簽名,字跡潦草,會要求重簽。
(2) 學員於受訓期間需依規定辦理請假,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時,均以曠課論。
(3) 每天準時上課前簽到,下課離開簽退(不可提早簽到退)。上午有15分鐘彈性時間作為緩衝,請假單位以0.25小時計算,未滿0.25小時則以0.25小時計算。起訖時間請以24小時制填寫,例如下午2時請寫14時
(4) 學員不得有冒名上課或代簽到(退)之情形。 請假除緊急狀況外均應事先填妥請假卡,經培訓單位核准後,由培訓單位登錄於系統。
3. 請假規則:
課程請假需在課程群組或信件告知外,假別可分為病假、事假、生理假、喪假、曠課等,請依個人狀況自行判定。
4. 離訓規則:
訓練期間,若因個人因素或找到工作需要辦理離訓手續,請於離訓前5日,向訓練單位提出,並寄電郵告知訓練單位與北分署之承辦人,以利處理離訓作業。
5. 退訓規則:
違反「產業新尖兵計畫」規定,訓練期間不符合參訓資格,立即退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