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代號:2324040042  

【新竹市職前訓練補助計畫】永續綠能科技人才養成班

本課程特邀工研院技術專家及結合產業技術等講師講授,課程涵蓋淨零趨勢、環境評估、綠色資源策略(水、廢、氣)、能源評估實務、新興能源五大面向展開學習,依本課程所規劃的學習步驟,從基礎知能入門,循序漸進學習技術應用實務,建立「跨域知能與實戰經驗」,培養提升能源效率管理能力,養成可靈活應用專業理論於實務之綠能管理人才,活用技術在各領域。

課程型態/
實體課程
上課地址/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時  數/
124 小時
起迄日期/
2024/09/02 ~ 2024/09/30
聯絡資訊/
朱小姐   03-5915936
報名截止
報名方式

本課程報名期限至113/08/16(五),敬請至台灣就業通職前訓練網完成報名:https://its.taiwanjobs.gov.tw/Course/Detail?ID=155090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朱小姐  03-5915936  emilychu@itri.org.tw

課程介紹

  面對溫室效應與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全球危機,2050淨零排放已是全世界的共同目標,同時也是台灣的目標。為配合國家減碳政策,金管會要求五年內全體上市櫃公司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企業綠領人才的培育與發展已刻不容緩。

  根據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預估,2030年全球將新增2,400萬個綠領工作機會;而我國調查顯示,2018年至2024年我國綠色職缺成長將達五成以上。從技能需求角度來看,首先以「能源管理」相關之需求最高;面對淨零永續,盤點我國企業十大綠色技能培訓需求,首要為「節能/能源智慧管理技術」。

  本課程特邀工研院技術專家及結合產業技術等講師講授,課程涵蓋淨零趨勢、環境評估、綠色資源策略(水、廢、氣)、能源評估實務、新興能源五大面向展開學習,依本課程所規劃的學習步驟,從基礎知能入門,循序漸進學習技術應用實務,建立「跨域知能與實戰經驗」,培養提升能源效率管理能力,養成可靈活應用專業理論於實務之綠能管理人才,活用技術在各領域。對準備投入職場的你,將是履歷特殊亮點!

 

課程特色/目標

1.具特定失業者學費全免,一般失業者補助80%學費,協助待業者銜接產業職能、起航ESG綠能科技職場人生。
2.專業師資:具備10餘年豐富實務經驗,法人/學界/產業界專業師資。
3.課程多元:具備淨零趨勢、環境評估、綠色資源策略(水、廢、氣)、能源評估實務、新興能源五大面向深入淺出教學。
4.就業即戰力:搭配履歷健檢與企業進行就業媒合,提升就業率。

 

課程對象

1. 15歲以上有志從事節能、減碳、永續管理相關產業,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但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不得參訓。

2.民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180日內。(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1年內。(3)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3年內。(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備註】不得報名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以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署及其所轄各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開課資訊

課程時數:124小時

 

訓練時間:113/9/2(一)~9/30(一),每週一至週五09:00~16:00 (部分日期以實際開課時間為主)

 

訓練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教室容後通知

 

訓練費用:
1.一般待業/失業者:學員自行負擔10,000元,政府補助40,000元

2.特定失業者(詳見下方"權益說明"):政府全額補助50,000元,並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招生名額:30 (為維護學員課程品質,本班以30名為原則,錄取方式採 "筆試+面試" 方式進行)

 

【學員甄選方式】

113年8月20日(二)甄試當日,以筆、口試方式進行,分數各占百分之五十。筆試及口試總成績達六十分以上始得錄訓為原則,並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分及名次後,依序錄訓,如總分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或口試者,一律不予錄訓。

 

甄試通過後,一般待業者須於9/2(一)開課前繳納自付額1萬元予主辦單位。

 

 

課程大綱

模組

課程主題

課程大綱

時數

講師

淨零趨勢

國際趨勢與國內發展

1.氣候變遷
2.
國際永續行動的發展趨勢與因應策略
3.
永續發展生態體系之規劃
4.
推動企業永續發展
5.
台灣之淨零碳排路徑與挑戰

6

義守大學教授/徐祥禎

環境評估

永續環境評估與規劃

1.環境影響評估概況
2.
環境影響評估法制
3.
環境評估方法與實務

6

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經理/吳文彰

綠色實務評估-水、廢、氣

材料
資源規劃
策略

1.廢棄物管制法規及案例導讀
2.
綠建材專業知識,包括生態、再生、健康與高性能綠建材等

3

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陳振誠


資源規劃
策略

室內空氣環境調節知識與技術

3

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陳振誠


資源規劃
策略

廢水系統整合與應用手法介紹

3

工研院材化所水科技研究組副組長/張王冠

企業實務分享

推行節約能源措施經驗、建置ISO50001經驗或節能實務案例

3

南寶樹脂研發創新總處副總經理/沈永清

能源評估

我國能源政策與發展現況

1.能源基本導論-何謂油電煤氣
2.
能源效率標準與能效標示推動現況

3

環保再生資源稽核人員暨符合性評鑑輔導顧問/焦經剛

能源效率管制法規(能源查核、能效指標、能說書)

1.我國工業節能政策發展歷程
2.
工業節能政策內容
3.
能源大用戶相關法規
4.
輔導與資源應用

3

環保再生資源稽核人員暨符合性評鑑輔導顧問/焦經剛

電力系統概論

1.電力系統概論
2.
電力系統節能管理

6

工研院綠能所電力電子研究室副研究員/柳冠宇、曾崧庭

智慧電表應用

1.智慧電表介紹
2.
實務案例分享

3

工研院綠能所智慧電表應用研究室研究員/張哲瑜

廠房(外殼)節能

1.建築外殼節能的重要性
2.
建築物外殼節能法規簡介
3.
建築外殼節能技術

3

朝陽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郭柏巖

廠房(內部)節能

1.高科技廠房用電需求
2.
潔淨室節能設計
3.
馬達動力設備節能實務
4.
常見科技廠節能措施
5.
高科技廠房、無塵室節能案例

6

ESCO協會常務理事暨康普艾節能科技總經理/邱文禮

空調系統節能

1.空調類型與基本概念
2.
空調相關節能法規與標準
3.
中央空調監控與能管系統介紹
4.
空調系統節能技術應用與實務
5.
冰機系統效率計算與量測

6

ESCO協會常務理事暨康普艾節能科技總經理/邱文禮

照明節能

1.照明基本定義
2.
燈具選用實務
3.
照明法規與驗證
4.
智慧節能照明控制系統應用
5.
高效率照明設計
6.
照明系統效率與節電效益計算

6

工研院綠能所電源與驅控系統研究室資深研究員/劉旻忠

空壓節能

1.空壓之原理與規劃原則
2.
壓縮空氣品質處理及應用合理性
3.
壓縮空氣系統控制、規劃、設計與管理
4.
壓縮空氣系統效率計算與量測
5.
高科技廠房空壓節能案例
6.
空壓系統效率與節電效益計算

6

ESCO協會常務理事暨康普艾節能科技總經理/邱文禮

新興能源評估

再生能源導入與綠電導入評估

1. RE100SDGs與淨零之企業關聯
2.
我國常見再生能源技術介紹
3.
我國再生能源推動現況與法規
4.
電力交易市場與憑證交易
5.
用電大戶義務法規介紹既申報計畫書介紹
6.
綠電導入評估準則
7.
企業綠電推動目標估算、綠電採購與匹配計算

9

工研院綠能所能源環社整合規劃研究室副經理/周承志

離岸風電技術與風場開發

1.風力發電原理
2.離岸風力發電技術
3.離岸風場開發推動政策與產業發展
4.離岸風電產業所需人才

3

台灣風能協會秘書長/呂威賢

我國太陽光電推動與太陽能系統設置與管理實務

1.我國太陽光電推動政策
2.
太陽光電案實務驗分享
3.
太陽能電站智慧監控系統之維運應用

6

工研院綠能所太陽光電系統與可靠度研究室副工程師/柯延鴻

儲能系統基礎與應用

1.儲能技術發展趨勢與應用
2.
儲能示範與應用案例分享
3.
台灣儲能系統設備標準及消防指引

6

工研院綠能所電池儲能研究室資深研究員/黃建中

氫能源與燃料電池

1.我國氫能發展策略及氫燃料電池系統應用技術
2.
生質燃料與燃煤混燒應用

3

工研院綠能所電池儲能研究室資深研究員/黃建中

備註:主辦單位保有課程日期及講師調整之權利。

 

就業輔導系列課程

課程主題

課程大綱

時數

講師

就業宣導課程

就業宣導

2

新竹市政府

就業促進課程

ChatGPT快速打造亮眼履歷

2

工研院產業學院數位訓練經理/游函諺

專案管理與目標實踐

1. 目標設定與專案形成
2.
團隊發展與溝通技巧
3.
專案管理技巧與工具
4.
目標實踐

6

工研院服科中心智慧物流與供應鏈整合服務組副組長/羅國書

就業市場分析與求職技巧

1.履歷撰寫與自傳
2.
面試技巧與流程
3.
就業市場分析與求職技巧
4.
就業實戰演練
5.
產業主管職涯發展對談
6.
產業技術職人職能交流

14

Sherri職得豐盛學苑諮詢師 / 雷穎純

性別平等

1. CEDAW三核心概念
2. CEDAW
條文內容
3.
CEDAW為基礎對我國法規/措施檢視

3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副教授/吳啟安

資安課程

1.常見資安問題
2.
資安檢測方法介紹

2

工研院資訊處資通訊安全部經理/林東暘

勞基法課程

勞基法權益

2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陳建文

備註:主辦單位保有課程日期及講師調整之權利。

 

結訓與認證

完成下列者,即可認定課程完訓:

1. 參訓學員出席率達80%()以上,並完成課程之實務練習題。

2. 課程結束後需完成學員意見調查表。

 

權益說明

一、本課程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加及參訓權益說明如下: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高齡之失業者 
  10.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二、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11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白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3.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4.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6.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7.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9.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0.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4. 高齡者(依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指逾65歲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且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3條、第18條至第21條及第26條規定。

三、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使得生效。

貼心提醒

1.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敬請來電洽詢。

※【課程洽詢】

03-5915936   小姐    聯絡信:emilychu@itri.org.tw
03-5917920   薛小姐    聯絡信:yaning@itri.org.tw

2.學員自行負擔之訓練費10,000元,應於開訓前繳交予訓練單位,並向訓練單位索取收據正本;已報名繳費但因故無法參訓者,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未於開訓前申請者,已繳交之訓練費用,除該班次停辦外,一律不予退還。

3.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益,恕無法提供課程講義電子檔。

4.為配合講師時間或臨時突發事件,主辦單位有調整日期或更換講師之權利。

5.課程退費標準:已報名繳費學員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未於開訓前申請者,除該班次停辦外,一律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