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 2021 年 5 月 1 日施行「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規定輸入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應有近 5 年內接受至少 20 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無論是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販賣業的技術人員,於業者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每年應接受 8 小時繼續教育訓練,工研院產業學院為衛福部核可辦理醫材人員訓練及認證之合格單位,「實體課程」完訓後可申請時數認證,惟實際申請仍以衛福部查核結果為準,敬邀學員踴躍報名。
歐盟醫療器材法規已於2017年5月5日公告,並於2017年5月26日正式生效。然由於COVID-19全球疫情影響 其DoA (Date of Application)也因此從原定2020年5月26日延期為2021年5月26日。歐盟醫療器材法規(MDR)為欲進入歐盟市場的醫療器材廠商必須符合的要求,法規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廠商其所提供的醫療器材須確保產品在生命週期內的安全及功效,且須系統化的執行在歐盟上市後的持續管理,面臨MDR的轉換時程,醫療器材廠商必須針對其管理系統面,法規面以及內部資源面及早預作準備以滿足盟醫療器材法規並順利取得MDR CE驗證。
本課程旨在幫助醫療器材從業人員瞭解醫療器材法規(MDR)的歷史演進及主要變革緣由,並深入介紹 MDR 歐盟醫療器材法規架構及法規要求,內容包含醫療器材範圍、分級分類,符合姓驗證路徑,MDR QMS,技術文件,臨床評估,上市後監控以PMS 及歐洲資料庫 EUDAMED。